2021年(第一批)东营市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录简章
为贯彻落实省、市稳就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就业保障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6号)、《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录岗位及数量
此次共为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东营市应急管理局等37家单位招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0名。具体岗位名称、工作内容、岗位数量详见《2021年市直单位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2)。
二、招录人员范围和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我市进行失业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9.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力;
10.刑释解教人员;
11.随军随调家属。
三、招录程序
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人员自愿申报,招录工作按照提出申请、确认资格、考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和确认资格
1.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4月26日至27日(共2天),在东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一楼南大厅组织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东营市东二路和南一路交叉口往西100米路南)
2、申请材料:人社部门负责对申请人员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进行审核,其中失业、低保、残疾等信息通过内部信息系统核查,无需人员提交证明材料,通过信息系统核查不到或与相关部门无法共享的,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
共性材料:①身份证原件②《市直单位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个性材料:①户口原件(第2、3、4类人员提供)。②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当地农业部门或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有关材料)。③随军随调家属(部队、民政或军转部门提供的材料)。④如用人单位招用条件中有学历、专业技术或职业资格等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对应的证件。
(二)考试考察
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可采取笔试、面试、走访调查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进行考试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三)体检和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与工作期限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发放,并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具体发放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执行。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劳动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续至退休,工作期满后退出公益性岗位。
五、有关注意事项
1.公益性岗位具体考试形式、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等事宜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有关招录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dylss.dongying.gov.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公开招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公益性岗位招录所有环节均提供免费服务,不要求报考人员通过ATM机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转账或现金支付,请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3.求职者报名、考试期间需佩戴口罩进场,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码,严格按照招录工作统一安排,按时参加。
咨询电话:0546—6378951 6378952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2021年市直单位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1(机关事业单位).xlsx
附件2:2021年市直单位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2(民办非企业).xlsx
附件3:市直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