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东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9年东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按照《2019年东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规定执行,由招录机关负责并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范围
2019年东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二、集合时间及地点
具体咨询所报考招录机关。
三、有关说明
(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
(二)体检执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2019年东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
(三)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直接交付体检机构。
(四)具体集合事宜请联系所报考招录机关(联系方式见附件)。
(五)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拟录用资格。因放弃拟录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六)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见附件)。
咨询电话:0546-8381807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