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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营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18-05-21      来源: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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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东营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


  根据《2018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8年东营市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和范围


  1、招募数量。全市共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54名,其中:支农12名、支教5名、支医17名、水利5名、扶贫5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6名、其他4名。具体情况请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rsks.sdhrss.gov.cn)查看全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见省公告附件1)和报名系统。


  2、招募范围。报名参加东营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人员为省内普通高校2016—2018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6—2018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山东户籍毕业生。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募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服从组织安排。


  (二)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等;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0年5月24日以前出生)。


  (四)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的须于2018年5月23前取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身心健康,符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被基层服务项目录取过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七)符合岗位需求、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的补充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三、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 个人提交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4日9:00—5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5月24日11:00—5月29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系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5月28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条件要求和报名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报考支教岗位的毕业生须在网上初审前提交符合相应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至各县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参见本公告后附目录)。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 各县区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5月24日11:00—5月29日16:00


  各县区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县区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再行补充。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2018年5月28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各县区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市及县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 个人报名确认


  确认时间:2018年5月24日11:00—5月30日16:00


  报名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报名确认成功人员,应于2018年6月26日9:00—6月3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9:00—11:30。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招募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发布。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向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招募。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山东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见省公告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山东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诚信承诺书》(见省公告附件4,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2)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省内技师学院或高级技校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预备技师证书等;省外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4)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募计划。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和面试公告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发布。面试考场由纪检机关派员进行全程监督,具体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在本场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顺序优先录用:第一,优先笔试成绩高的毕业生;第二,优先特困生;第三,优先高学历;第四,优先东营户籍毕业生。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体检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求开展,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各县区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档案审核等。对招募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干部档案审核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七)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经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和“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管理服务


  (一)公示期结束后,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公告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发布。培训结束后,安排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并到服务单位上岗。


  (二)“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的县级人事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日常管理、考核等由县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和基层服务单位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三)“三支一扶”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五、服务期满有关政策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起,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已按照基层项目有关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岗位。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服务协议。


  六、其他


  本次招募的相关信息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dyrsks.gov.cn)、“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rsks.sdhrss.gov.cn)、“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http://gxjy.sdei.edu.cn)发布,考试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具体实施。


  本次招募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补充公告由东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解释,招募的各项通知及未尽事宜,请及时到“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


  东营市及各县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电话和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东营市
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290号就业创业中心902室
6378978
东营区
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89号东营区政府0号楼1307室
8268687
河口区
东营市河口区海宁路287号河口区人社局209室
3661080
广饶县
广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安大厦主楼214室)
6926960
垦利县
垦利区育才路行政新区人社服务中心三楼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25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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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3465

 


  201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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