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人民医院临时用工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东营銘石劳务有限公司受河口区人民医院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康复医师1名、护理(导医)人员8名、特教教师1名、财务人员2名、120司机2名、药剂师1名、信息技术人员1名,计1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政治可靠、历史清白、身体健康、勤勉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善待患者、乐于奉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康复医师:符合基本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康复治疗专业,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护理(导医)人员:符合基本条件,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参加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可查,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特教教师:符合基本条件,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师或学前教育专业,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财务人员:符合基本条件,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及相关专业,有会计证者优先, 1986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120司机:符合基本条件,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驾驶证C证及以上,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药剂师:符合基本条件,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 1990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信息技术人员:符合基本条件,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或者能提供从事网络技术、信息维护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士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持身份证、毕业证、任职资格证、执业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2张,报名考试费用100元,到河口区海康路39号东营銘石劳务有限公司报名。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3661168 13854695958
(二)资格审查:由有关方面负责人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和有关方面情况进行审查。
(三)考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由考务机构通知参加考试并发放《准考证》,统一采用面试答辩的方式,按考试成绩与招考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入闱人选。
(四)体检:体检合格者办理试用手续。体检执行招工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五)递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岗的入闱者时,按报考岗位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享受东营市最低工资待遇;聘任期内按实际出勤及贡献大小享受东营市最低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待遇,同时按规定由派遣机构与个人缴纳企业社保金,享受企业职工基本社保待遇。
五、人员管理
(一)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3年(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被招录为总量控制人员、公务员者除外);实行劳务派遣制用工管理。
(二)工作期间,发现招聘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甚至出现违规违纪、不服从管理、发生责任事故等情况,医院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东营銘石劳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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