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营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
根据《2017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东营市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和范围
1、招募数量。全市共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40名,其中:支农11名、支教2名、支医12名、水利2名、扶贫5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4名、其他4名。具体情况请参照全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职位表》(见省公告附件1)和报名系统。
2、招募范围。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人员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省内普通高校2015—2017届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5—2017届山东户籍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品德优良,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3、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的须于2017年9月21前取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
5、身心健康,符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被国家和我省基层服务项目录取过的人员不得再次报考;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7、符合岗位需求、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的补充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三、招募程序
1、网上报名
提交报考信息(2017年9月21日9:00—9月25日17:00)。省内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省内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进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区,在考生报考系统注册后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支教岗位的毕业生须在网上初审前提交符合相应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东营区六户镇支医岗位的须在网上初审前提交符合岗位条件的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7年9月22日9:00—9月27日17:00)。资格初审一般需1-2日。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在9月27日17:00之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报名确认(2017年9月22日9:00—9月27日17:00)。资格复核通过人员需于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报考人数与招募计划比例达不到3:1的,按此比例相应核减招募计划。被取消招募计划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网上打印准考证(2017年10月23日9:00—27日17:00)。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
笔试(2017年10月28日9:00-11:30)。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招募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公告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发布。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向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招募。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山东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见省公告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山东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诚信承诺书》(见省公告附件4,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省外院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2)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支教岗位的须提交岗位要求的学科和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报考部分支医岗位须提交岗位备注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募计划。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和面试公告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发布。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考场设旁听席和监督席,由纪检机关派员全程监督,具体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在本场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5、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顺序优先录用:第一,优先笔试成绩高的毕业生;第二,优先特困生;第三,优先高学历;第四,优先东营户籍毕业生。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单位所在市同类职位(指同一种服务类型)其他进入考察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安排,严格参照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和要求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确保体检工作质量。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6、考察
各县区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档案审核等。对招募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规定》(鲁组发〔2014〕34号),对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7、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和“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
四、管理服务
1、公示期结束后,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公告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发布。培训结束后,安排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并到服务单位上岗。
2、“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的县级人事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日常管理、考核等由县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和基层服务单位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3、“三支一扶”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五、服务期满有关政策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起,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已按照基层项目有关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岗位。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服务协议。
六、其他
本次招募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募的各项通知及未尽事宜,请及时到“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
东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咨询电话:0546-6378978、6378979,地址:东营市南一路290号就业创业中心902房间。
东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