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招聘开发区雇员简章
为满足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现定向招聘开发区雇员(非事业编制)。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实际参加2017年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含县区、开发区,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但未进入考察体检的符合本次招聘条件人员。
2、实际参加2017年东营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含县区、开发区,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但未进入考察体检的符合本次招聘条件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共计57人。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dyedz.gov.cn)。报名时间预计在8月上中旬,具体时间请关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具体报名办法是: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其中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外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及有相关身份等要求的,须同时上传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照片(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内容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为100K以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可根据需要取消、核减或调剂招聘计划。取消、核减或调剂计划将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予以公告。取消计划涉及的考生可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它岗位;无符合条件其它岗位时不再安排报名。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按照参加2017年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2017年东营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的笔试成绩(参加2017年东营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人员笔试成绩均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计算),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与面试同时进行。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2017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招聘开发区雇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党员身份证明(由所在支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等。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同意,可在面试成绩公示后、体检前提供。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
面试由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并保持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
面试结束后按市招聘笔试成绩(其中参加2017年东营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人员均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开发区招聘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以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再另行组织面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对拟聘人员进行聘用前政审考察。应聘人员存在骗取不符合应聘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有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根据需要从其它入闱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3年。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正常工作期间平均月薪不低于3000元,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聘用至少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提高薪酬待遇,正常工作期间平均月薪不低于4000元。
六、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招聘咨询电话:(0546)8301295 8325100
附件:2017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招聘开发区雇员岗位与计划
2017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招聘开发区雇员岗位与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