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经调配主管部门同意,市财政局决定为所属事业单位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遴选岗位为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担任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职务人员。选调生报考的限2012年之前(含2012年)录用人员。
中央、省驻东营垂直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1月25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截至2015年11月25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新录用(聘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统一时间、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5日9:00—11月26日17:00
查询时间:2015年11月25日11:00—11月27日17:00
报名网站: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dyrsks.gov.cn)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成功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文件大小10kb以下)、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b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的岗位。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交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遴选岗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打印自动生成的《东营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参加事业单位遴选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5年12月3日9:00—12月5日9: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测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写作),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具体考场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不高于5:1。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遴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采取等额方式进行。根据遴选岗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察前,考察对象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二)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结合岗位需求,按照遴选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其他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调配手续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岗位要求,研究确定为拟调配人员,分别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拟调配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拟调配人员试用期3个月,经试用适应岗位要求的,办理调动手续;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仍回原单位。
七、其他
本公告由东营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遴选工作接受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报考咨询:东营市财政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46—8331697
电子邮箱:dyczrs@163.com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46—8326611(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46—8385563(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
附件:东营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东营市财政局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