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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滨州市公安机关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3-03-31      来源:滨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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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滨州市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3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2023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2023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报考指南》及《2023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公告》等要求,现将2023年度滨州市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4月3日至4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滨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楼一楼大厅(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一路391号,滨州市公安局正门对面)。

三、提交材料

面试人选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并向招录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面纸上,手写签名,并署签名时间);

(二)《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应注明是否存在应回避关系,如果不存在,请在表格右下方手写“本人与所报考职位不存在应回避关系”,手写签名、按捺手印,并署签名时间,同时注明联系电话);

(三)《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请在承诺书空白处手写“本人提交的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均真实有效”,手写签名、按捺手印,并署签名时间);

(四)笔试准考证;

(五)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与之对应的学位证书(证书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专升本及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相应大专毕业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手写签名,并署签名时间);

(六)学信网毕业证书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证书的《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手写签名,并署签名时间);

(七)3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版,提前裁好,背面手写本人姓名);

(八)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在职人员(含现为在职人员的退役军人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报考者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未参加相关资格(资质)考试和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未尽事宜,以《2023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2023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2023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报考指南》及《2023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公告》等为准。

滨州市公安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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