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简章(长期招聘岗位)
一、单位简介
滨州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山东省滨州市。2021年1月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2021年10月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31.3万㎡,校舍建筑面积72.2万㎡,其中实验室面积9.6万㎡。设有21个实验教学中心,其中2个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92.5万册,电子图书121.5万册。设有19个二级学院,61个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8841人。
拥有波音737-300飞机科研教学实训平台、飞行模拟实验室、空中交通管理实验室、CCAR-147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等教学实验实训平台46个,建有民航飞行人员执照考试点和CCAR-66部民航维修人员执照考点;与中国国际航空、东方航空、山东航空等22家企业联合培养航空专门人才,已向民航业输送飞行员、机务维修、签派、管制员、空中乘务等专门人才5000余人,500余名毕业生成长为机长。
围绕办好独具特色、差异化的地方本科教育,学校借助全国第一所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本科高校的先发优势,努力做大做强航空特色,航空学科专业规模日益扩大,开设飞行技术、民航机务工程、空管与签派、机场运行与管理、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适航技术、航空物流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空中乘务等面向航空领域培养人才的专业(方向),办学条件日趋完善,社会声誉持续提高。拥有波音737-300飞机科研教学实训平台、飞行模拟实验室、空中交通管理实验室、CCAR-147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中心等教学实验实训平台46个,建有民航飞行人员执照考试点和CCAR-66部民航维修人员执照考点;与中国国际航空、东方航空、山东航空等22家企业联合培养航空专门人才,已向民航业输送飞行员、机务维修、签派、管制员、空中乘务等专门人才5000余人,500余名毕业生成长为机长。
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学校主动适应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理、工、文、教、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的学科专业结构布局,着力打造与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融合的航空、生态环境、化工、机电、信息、土建、教师教育7大应用型专业群,飞行、化工、计算机、生物技术4个专业群获批立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9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项课题立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门课程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3门课程获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二、招聘岗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计划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6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3月1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急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滨州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bzu.edu.cn/)和其他媒体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滨州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个人简历及有关材料一并发至bzu_hr@163.com。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有关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岗位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能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引进人才按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43-3191176
电子邮箱:bzu_hr@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