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滨州市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2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2022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2022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及《报考指南》,现将2022年度滨州市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2年度滨州市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合格分数线执行我市2022年度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有关规定。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各职位的面试人选详见附件1。
三、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期间,面试人选按照滨州市公安局发布的审查要求,将面试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资格预审。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录用程序。注意事项详见《2022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及《报考指南》等。
面试人选须于2022年1月24日前扫码添加滨州市公安局微信(修改昵称为:姓名+联系方式,如张三16605436666),并主动联系滨州市公安局详询面试资格审查具体事宜。
四、面试人选递补
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达到招录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递补时间截止到2022年2月11日。递补面试人选,由招录机关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递补人员。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考生要按照《2022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或途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最终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及《面试通知单》发放等事项另行公告。
未尽事宜,以《2022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2022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2022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及《报考指南》为准。
附件1:2022年度滨州市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人选.xls
附件2:滨州市公安局联系方式、微信二维码、电子邮箱及信息发布网站.xlsx
滨州市公安局
2022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