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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公务员考试
滨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8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1-11-11      来源:滨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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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滨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勤务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年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学历作为报名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视力符合职位要求。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或英雄模范、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滨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设置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binzhou.gov.cn)通知公告专栏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
 
  (一)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在2021年11月14日18:00前(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bzgafjzp@163.com”邮箱,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请于2021年11月18日9:00以后登录滨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binzhou.gov.cn)通知公告专栏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联系电话:0543-3301175,0543-3301673。
 
  四、体能测评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在滨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binzhou.gov.cn)通知公告专栏公布。体能测评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纵跳摸高。
 
  参加体能测评时,必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并测量体温,持非绿码的,须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人员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测评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按照“1000米跑”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1000米跑”成绩相同的,按“10米×4往返跑”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五、面试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相关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贴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应聘诚信承诺书》;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须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索引表与本人页);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 退役军人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山东省电子健康码,持非绿码的,还须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基本法律素养和保密意识等。
 
  六、 体检和政治考核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同一招聘职位入围的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体能测评“1000米跑”成绩确定人选;“1000米跑”成绩相同的,按“10米×4往返跑”成绩确定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政治考核或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根据考试、政治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聘用后,主要协助公安机关民警开展看护勤务和其他警务活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新聘用人员执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月工资32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辅警层级管理办法执行工资,月工资3900元以上(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时,根据工作情况发放值班补助。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滨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binzhou.gov.cn)通知公告专栏发布的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滨州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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