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确定在全县范围内选聘部分工作人员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二、选聘范围
从博兴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省、市驻博单位和教育系统)和镇(街道)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全额事业正式干部人员中进行选聘。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录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五年;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试用期内人员或在现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2日--4月16日。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个人通过邮箱自愿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经单位同意盖章后报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4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xxxzspfwjzhs@bz.shandong.cn,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单位名称”。
(二)资格审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编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需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提供的联系电话务必准确有效,便于随时联络、通知面试、考察等有关事宜。
(三)选聘办法。
1.本次选聘采取面试加资格审查的方法确定拟调人选。面试满分100分,重点测试应试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采取现场抽签确定序号、逐一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少于等于选聘计划,按面试成绩淘汰末位名次,相应核减选聘工作人员数量,如遇特殊情况由面试组委会研究确定。
3.面试结束后,依据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工作作风、为人品行、有无违纪违法等方面,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调人选。
4.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博兴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聘问题的,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选聘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本次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尽事宜由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43-2397007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