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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公务员考试
2019年滨州市选调生优选计划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19-03-22      来源: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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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滨州市选调生优选计划公告

  为大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适应我市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全局性工作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为建设“富强滨州”提供党政人才支撑,决定实施滨州市选调生优选计划,面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50名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充实到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选调条件

  (一)选调范围。面向部分“985”“211”工程“双一流”高校和重点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其中,本科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985”“211”工程“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不限专业要求,其他普通院校限我市急需紧缺专业。(《滨州市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选调高校名单》见附件)

  普通院校选调重点专业。结合我市“富强滨州”目标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深化改革等工作,重点选调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工学门类、化学类、海洋科学类、生物科学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林学类、水产类、航空航天类、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等学科,及俄语、德语、朝鲜语、日语、法语专业的优秀人才,专业要求以最高学历就读专业为准。(参考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选调高校中与本校(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选调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均不列入选调范围。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成绩优良,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2.年满18周岁(200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3.“985”“211”工程“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共党员(预备党员);(2)在大学就读期间,担任过班委成员及以上的学生干部,连续任职一年以上;(3)在定向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4)在定向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级奖学金、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的奖励。

  普通院校毕业生应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担任过定向选调高校主要学生干部(班级班长或团支部书记,院系级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连续任职一年以上;(2)在定向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3)在定向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级奖学金、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的奖励。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5.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选调程序

  选调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4月8日

  报名邮箱:bzxdsyxjh@163.com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以“学校名称+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bzxdsyxjh@163.com。

  报名材料包括:①学校院系党组织盖章的《滨州市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报名表》(PDF版、WORD版)和《诚信承诺书》(PDF版);②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红、白或蓝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PDF版);④学校院系党组织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PDF版):全日制学习证明、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⑤荣誉称号证书或奖金奖励证书彩色扫描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资格审核。审核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灯塔-滨州党建网予以公告。

  (二)考试。考试主要采取笔试方式,根据报考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数量和笔试成绩确定是否组织面试,若需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的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上午09:00—11:30

  笔试采取统一标准、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设在滨州市。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和《滨州市2019年选调生优选计划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调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灯塔-滨州党建网查询。

  (三)考察。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同纳入考察范围。

  市选调生优选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到各高校开展实地考察,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并审核档案。现场资格复审,需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校院系党组织盖章的全日制学习证明,学校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任职证明、荣誉称号、奖金奖励证明等。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市选调生优选计划考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录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名单在灯塔—滨州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办理录用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博士、硕士研究生将根据毕业时间于12月底前分批办理录用手续,本科生于7月底前一次性集中办理录用手续。

  三、培养管理

  (一)挂职锻炼。市优选计划选调生录用后,先不分配到具体单位,行政关系和工资福利关系等统一由市选调生优选计划考录工作领导小组管理,统一组织到县乡基层或现代化管理制度比较完善的企业挂职锻炼2年,博士研究生基层挂职锻炼时间不少于1年(含试用期)。博士研究生安排到县(市、区)政府挂任科技副县(市、区)长;硕士研究生安排到乡镇(街道)挂任党政班子副职;本科生安排到乡镇(街道)锻炼。根据工作需要或专业特长,可安排一定数量市优选计划选调生到企业挂职锻炼。

  (二)实行试用期和最低服务年限管理。市优选计划选调生试用期一般为1年,其中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录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加大培养使用力度。一是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在试用期满1个月内,市选调生优选计划考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根据所学专业,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的,博士研究生聘任到副高级岗位,硕士研究生聘任到中级岗位、本科毕业生聘任到初级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按照现行职称评审政策执行。二是挂职期满正式任职。挂职期满1个月内,由市选调生优选计划考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挂职期满考核,全面了解挂职锻炼期间表现情况。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专业特长和个人意愿,分配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情况,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安排担任七级管理岗位(正科级)、硕士研究生可安排担任八级管理岗位(副科级);大学本科生工作满4年可提任八级管理岗位(副科级);根据工作需要,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三是继续留县乡基层工作的职务安排。对于本人志愿留在基层,且适应基层工作、考核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担任县(市、区)直单位或乡镇(街道)班子成员;考核优秀的博士研究生根据专业特长、工作需要可以安排担任县(市、区)科技副县(市、区)长。四是可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对任职考核特别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其他人员根据适岗能力和具体表现情况适时调整工作岗位。

  四、有关待遇

  (一)挂职补助。市优选计划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间,每人每月发放挂职补助1000元。

  (二)配偶安置。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录用时已有配偶需安置的,享受我市引进人才配偶安置相关政策。

  (三)子女入学。录用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同级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本公告由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3162280(传真);18854380539。



  附件3:《诚信承诺书》


  滨州市选调生优选计划考录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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