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滨州市工人文化宫和滨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简章
为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工会工作力量,滨州市工人文化宫和滨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决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16年滨州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年龄和参加工作时间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4月20日。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4月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滨州市工人文化宫一楼北侧服务大厅,地址:滨州市黄河十二路820号,市技术学院斜对过。
(三)报考人员需向招聘主管部门出具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贴好照片);
2、《诚信承诺书》(附件3);
3、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工作经历的证明;
5、本人同底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背面写上姓名);
6、有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报的,代报人员需出具本人身份证。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市总工会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岗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确定报名最低比例1:3。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考程序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分为2类:(1)写作类岗位,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2)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和计算机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选取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笔试的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仪表形象、临场反应、综合素质等。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划定最低录取线,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员,每岗位差额1名。
3、考察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要查阅应聘人员本人档案,侧重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根据考察情况,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4、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由考察差额人员递补,均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计划。
五、录用及待遇
考核、考察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结果,最后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不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月工资为2175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合同期限内,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工资按照滨州市政府规定的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50%进行调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将全部通过滨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及滨州工会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咨询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4月20日前拨打:0543-3162319、3162320
4月20日-4月22日拨打:0543-3165958
13963091696,15066967717
(二)咨询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招聘岗位及计划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滨州市总工会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