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按照《2015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经研究,2015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为40分。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6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地点: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黄河四路307号,渤海十六路十七路中段,乘101路公交车在传媒集团站点下车,南行200米;或乘107路公交车到市人社局站下车)
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提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背面写上名字)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4月20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不限的岗位除外)。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当时提供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逾期视为放弃)。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必须在2015年4月20日前取得。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出具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明确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及工资收入情况。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5年4月20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还须出具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党组)盖章的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还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等执业资格证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招募通知书》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三、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缴纳面试考务费,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取消其资格。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放弃审查及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将在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请递补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注意网站公告,带齐所要求的材料,于2015年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按时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参加资格审查。
咨询电话: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3162280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162890 3162948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