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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咨询者:张振山
您好请问,市级事业单位(非参公),是否视作基层工作经历?另外应届毕业生是否特指2020年毕业生。
提问时间:2020-11-13 14:03
管理员解答好评率:100%
算,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2019~2020)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招录职位明确招录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仅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以及仍在服务期且2021年8月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3、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解答日期:2020-11-13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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